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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卫行业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上传时间:2018-01-09 浏览:20948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塑造协会良好形象,促进协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广州环卫行业协会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协会进行员工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全体员工应不断发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和“勇于争先,永不满足”的精神,把“诚信、文明、守法、敬业”自觉作为个人行为准则,为协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环卫行业协会全体员工。

第二章  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一)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二)不做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事情,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三)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第六条 忠诚协会,诚实守信。

    (一)热爱和忠诚于协会,坚决维护协会合法权益;积极为协会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二)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三)不做有损协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当协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将协会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对损害协会利益的违法、违纪和违章行为,要勇于抵制并及时举报。

    第七条 相互尊重,团结协作。

    (一)树立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领导要善于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合理安排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搞独断专权,不搞任人唯亲;要积极关心和指导员工的工作和学习,多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要积极加强与领导和同事间的沟通和交流。

对同事工作中的不足,应积极当面指出并帮助改正,不背后议论、指责或向领导随意夸大汇报,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四)同事间相互尊重,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帮结派;工作中主动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三章  职业行为规范

    第八条 严格执行协会作息制度。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岗、串岗。

    (二)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应及时向负责人请假,并持医院或卫生部门的相关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因事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预计请假天数,并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到相关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九条 文明工作,着装得体。

    (一)着装整洁、得体。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

    (二)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各类文件、工作用具应摆放整齐,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做文明员工。

    (三)禁止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自觉做到语言文明,和气待人。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带入施工现场或办公室。

    (四)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关好门窗,检查工作区域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

    第十条 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拖延。服从工作安排,勇于承担工作责任,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服从组织决定,听从领导指挥,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领导提出,一经确定,应坚决执行。如实、及时向领导报告和请示工作,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努力成为业务能手。

    (五)积极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和现代协会管理方法,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力求一专多能,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六)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按要求完成培训和学习任务。

    第十一条 公道正派,勤俭节约。

 

                                                                                         广州环卫行业协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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