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中心区市政排水设施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10-1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清溪镇中心区市政排水设施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1809-202120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溪镇中心区市政排水设施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20,681.36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09日至 2018年10月16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0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69-8736073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传真:020-87554028 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5号
联系人:王建梅 联系电话:0769-87360739
传真:0769-87360739 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