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洁及绿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08-13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湛江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保洁及绿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1-1-201807-103001-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保洁及绿化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14,381.7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洁及绿化服务
二、预算总价:本项目以分包形式分A、B包采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投标,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投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A包:保洁服务
(一)服务期限:2年
(二)服务地点及项目价格:
东海片区1东海大厦办公大楼(表1);
东海片区2原东海国土局办公大楼(表2);
开发区片1泰华大厦办公大楼(表3);
开发区片2原开发区劳动局办公大楼(表4)。
(三)保洁项目工作要求及标准
1、东海片区(二)东海大厦保洁项目工作要求及标准
2、东海片区(二)、原东海国土局办公楼保洁项目工作要求及标准
(1)、大楼大院的卫生清洁:
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扫一次,做到无杂物、无烟头、无污迹。
(2)、大楼1-5楼梯、走廊的卫生清洁:
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扫、推尘一次,做到地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污迹。
(3)、大楼1-5卫生间的卫生清洁
洗手盘、镜子、隔板、门、墙砖每天上午、下午抹擦一次,地面、蹲厕、小便池上午、下午各清洁二次。做到卫生间无臭味、异味,干燥、干净、无污垢。
(4)、大楼一楼大厅的卫生清洁:
每天上午、下午清扫地面后用尘拖保洁一次、做到地面无尘、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无蜘蛛丝。
(5)、大楼1-5楼垃圾的清理
每天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保证垃圾不满、地面干净、做到无异味。
3、开发区片(一)、泰华大厦办公大楼保洁要求及标准
4、开发区片(二)、原开发区劳动局大楼保洁项目、要求及标准
(1)、大楼大院的卫生清洁:
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扫一次,做到无杂物、无烟头、无污迹。
(2)、大楼1-6楼梯、走廊的卫生清洁:
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扫、推尘一次,做到地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污迹。
(3)、大楼1-6卫生间的卫生清洁
洗手盘、镜子、隔板、门、墙砖每天上午、下午抹擦一次,地面、蹲厕、小便池上午、下午各清洁二次。做到卫生间无臭味、异味,干燥、干净、无污垢。
(4)大楼二楼大厅的卫生清洁:
每天上午、下午清扫地面后用尘拖保洁一次、做到地面无尘、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无蜘蛛丝。
(5)大楼1-6楼垃圾的清理:
每天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保证垃圾不满、地面干净、做到无异味。
(6)大院花草的管理:
及时修整大院的花草,定时浇水。
(四)付款方式:
1、本服务期限为24个月,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中标人,当月支付上个月的服务款,分24个月支付完。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税票,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公款账号通过银行付款结算。
2、采购人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增加或减少保洁人数,工资参考中标价。为了确保完成任务,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配置人员,当月不得少于15人,15人每少1人,按每人每月工资双倍扣减。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纳人: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整(人民币 20000 元整),存入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账户。
2、缴交时间:中标人与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签约前 3 个工作日内。
3、缴纳方式:由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
4、退还政策:
合同期满且能完成下期合同正常交接之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中标人;合同期间如履约保证金有部分款项被扣除,中标人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部分补齐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5、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及扣减:
5.1未满2年经营期限,中标人自行终止合同执行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
5.2在2年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将此项目转包给其它独立法人、组织或个人的,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
5.3在2年经营期限内,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对保洁服务经营管理进行突击检查,若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有权利从履约保证金中以罚金形式扣除人民币 10000 元,作为处罚措施;如果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人民币 5000 元的,则按实际经济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以罚金形式扣除。
a、中标人未执行在投标文件中对于保洁服务的范围、方法及要求方面的承诺。
b、中标人未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成本控制方案、管理制度,存在重大偏差的。
c、中标人在经营管理中有重大失误的。
d、本合同在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与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有关的退场交接手续。
5.4本合同在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时,必须保证稳定安全交接,到期后拒不离场产生骚乱的,有权没收其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除扣履约保证金外,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5.5由于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当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扣减金额不得少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5.6在2年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评,采购人有权按质量考评结果进行相应处罚。
B包:绿化服务
(一)服务期限:2年
(二)服务地点及项目价格:
2.1东海大厦办公大楼院内绿化
东海大厦办公大楼院内绿化养护面积共计40亩,需要人员7名,其中绿化工4名,大院清洁工1名,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所需要用明细如下:
2.1.1人员工资134400元/年
工人每人每月1500元×5人×12月=90000元
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700×1人×12月=20400元
管理人员每人每月2000×1人×12月=2400元
2.1.2购买社保费47544元
社保每人每月566元×7人×12月=47544元
2.1.3绿化维护费55800元/年
2.1.3.1复合肥金额为38000.00 元;
每袋250元/100斤,全年按施肥8次计,每次每亩施肥为50斤。
2.1.3.2有基肥9500元;
全年按15吨计,每吨635元;
改善土壤,每年洒二次,每次洒7.5吨;
2.1.3.3农药 8300 元 ;
苗木喷雾每月1次,草坪每月撒施地下害虫农药1次;
2.1.4工具及设备损耗费15511.98元/年
喷雾、器具、喷药防护用具、水管、园林机械、绿化养护工具(斗车、锄头,铁铲、双手剪、扫把)、剪草机、绿篱机。
2.1.5 税费20260.48元/年
税费按8% x 253255.98 元=20260.48元;
2.1.6 月承包费为22793.04元,
2.1.7二年预算总价为伍拾肆万柒零叄拾贰元玖角陆分(547032.96
2.2开发区原东海国土局绿化
开发区原东海国土局绿化养护面积共计约2亩,需要技术人员1名,所需费用明细如下:
2.2.1人员工资25800元/年
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150元×12个月=25800元;
2.2.2购买社会保费7824元/年
社会每人每月652元×1人×12月=7824元
2.2.3绿化维护费3820元/年
2.2.3.1复合肥金额为1980元;
2.2.3.2有基肥950元;
2.2.3.3农药890元;
2.2.4工具及设备损耗费1800元/年
喷雾机、器具、喷药防护用具、水管、园林机械、绿化养护 工具(斗车、锄头、铁铲、双手剪、扫把、柴扒)剪草机、绿篱机。
2.2.5税费3139.52元/年;
税费按8%计×39244元=3139.52元;
2.2.6月承包费:3531.96元
2.2.7二年总承包费:捌万肆仟柒佰陆拾柒元零角肆分(¥84767.04元)
2.3东海简易干部职工食堂绿化
湛江开发区东海简易干部职工食堂(东边)周围绿化养护面积4.5亩,需要人员1名,负责绿化养护及周围的道路卫生清洁管理,所需费用明细如下:
2.3.1人员工资22200元/年
每人每月1850元×1人×1 2月=22200元;
2.3.2购买社会保费7824元/年
每人每月652元×1人×12月=7824元
2.3.3绿化维护费7842.7元/年
2.3.3.1复合肥金额为4060.00元;
2.3.3.2有基肥1952.7元
2.3.3.3农药1830元
2.3.4工具及设备损耗费3800元
喷雾机、器具、喷药防护用具、水管、园林机械、绿化养护工具(斗车、锄头、铁铲、双手剪、扫把、柴扒)剪草机等。
2.3.5税费3333.3元/年
41666.7元×8%=3333.3元;
2.3.6每月承包费3750元
2.3.7二年总承包费:玖万元正(¥90000元)
2.4东海干部职工职工食堂(西边)周围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面积共计约10亩,人员2人,负责绿化维护及食堂周围区域的卫生清理,所需费用明细如下:
2.4.1人员工资44400元/年
每人每月1850元×2人×1 2月=44400元;
2.4.2购买社会保费15648元/年
每人每月652元×2人×12月=15648元
2.4.3绿化维护费24649元/年
2.4.3.1复合肥金额为16800.00元;
每袋300元/100斤,全年按施肥8次每亩每次施肥约70斤计。
2.4.3.2农药4500元;
苗木喷雾每月1次,草坪每月撒施地下害虫农药2次;
2.4.3.3有基肥3349元
全年按5吨计,每吨669.8元;
改善土壤,每年洒二次,每次洒2.5吨;
2.4.4工具及设备损耗费7800元/年
喷雾机、器具、喷药防护用具、水管、园林机械、绿化养护 工具(斗车、锄头、铁
铲、双手剪、扫把、柴扒)剪草机、绿篱机。
2.4.5其它费用22384.27元
管理费15%计×92497元=13874.55元;
税费按8%计×106371.55元=8509.72元;
2.4.6月承包费:9573.44元:
2.4.7二年总承包费:贰拾贰万玖仟柒佰陆拾贰元伍角肆分(¥229762.54元)
(三)项目内容
1负责乔木的补种、树冠树枝的修剪与造型,施肥、灭虫害及日常养护服务;
2负责灌木、绿篱、花丛、草坪的补种、修剪、浇水、施肥、除草、灭虫害及日常养护服务;
3负责大院绿化带内、道路的日常卫生清洁。
(四)养护服务的质量标准
1.乔木: 每季度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0.15千克,采用穴施、及喷洒等,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每年做适当整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萌蔽徒长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确保无杂草。
2.灌木、绿篱: 每年施肥八次,每667m2。屎尿素混复合肥30千克,采用撒肥,施肥后淋透水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形成锥形等,每两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并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拔除杂草。
3.草本类: 每年施肥八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30千克,采用撒肥形式,施后淋水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每(日)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
4.台湾草: 每年施肥八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30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0% 以上,
5.对大院内及大门两侧绿化带、道路每日进行一次卫生清洁,确保绿化带、道路无落叶、纸屑等杂物。
6.由于大院的土壤为沙质性质,不但贫脊而且吸水性差,为改善大院的,使苗木正常生长,每年施洒有机肥二次。
(五)养护服务的目标要求
1.环境绿化养护服务要确保质量,要求要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的目标。
2.园林植物达到:
长势: 正常; 生产工具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产工具量。
3.树干、叶子正常: 无明显枯枝、死枝; 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较严重黄、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8‰以下; 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4.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 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 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 每年修剪四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5.因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大院内绿化植物损坏而需要补种的,苗木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种植,,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6.在台风等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来临之前,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防御自然灾害的技术指导以及协助甲方做好防御措施,所需物资由甲方负责。
★(六)项目人员要求与数量:
项目须提供工作人员共12名,负责绿化养护和绿化垃圾清理打扫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能超过国家法定的企事业职工男女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高温劳动,其中绿化人员中必须有一名具备园林或园艺专业技术资格,投标时,必须提供该名成员的身份证及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工作时间:
日常工作每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早上7:00--11:30,下午2:30-18:00。如因卫生检查或其它突发性事件急需加班工作的,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需要做出调整。
(五)费用内容:
采购金额(含税)(含12人的人员工资及国家法定节假加班费,农药,肥料,汽油及机器维修等费用)。
(八)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为2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计起。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商享有优先续约权。(政策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九)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月底根据中标人人员出勤记录及工作考核记录支付服务费用,中标人如每天每班出勤人员数量达不到采购人规定的12人,采购人将根据缺勤人数,按2000元/人月工资标准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减双倍工资。考核分如低于90分,扣减中标人3000元。低于80分,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如考核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所有费用;第二个月仍低于70分,有权取消合同。考核详见《湛江开发区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办法》。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在湛江市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10日至 2018年08月17日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生联系电话:0759-33598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9-3398903
(二)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传真:0759-3359889 邮编:524043
(三)采购人:湛江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21楼
联系人:周飞 联系电话:0759-3398903
传真:0759-2968187 邮编:52407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