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人民政府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道路及沟渠水体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07-24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道路及沟渠水体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807-080-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道路及沟渠水体保洁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58,281.02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莲上镇道路人工清扫保洁、绿化带人工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等。中标人须将所有生活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运送至莲上镇垃圾压缩站,废弃土、废弃物收集、转运由成交供应商运送至合法的垃圾填埋场。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类别须包括道路清洁作业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类)》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8.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类别须包括道路清洁作业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类)》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11.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2.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序号4-7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1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25日至 2018年07月31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25 日至 2018 年 07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754-8574227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栋明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人民政府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上莲东路
联系人:陈亿永 联系电话:0754-85742052
传真:0754-85135140 邮编:51583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