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用事业局陆城规划区新增道路保洁清扫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上传时间:2018-06-14
一、采购人:陆丰市公用事业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1210-1841YDZBS052
三、采购项目名称:陆城规划区新增道路保洁清扫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4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陆城规划区新增道路保洁清扫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通过法定公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反映情况。
一、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供应商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和【2017】1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供应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查询,查询时间在供应商报名结束后,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供应商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十年内,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登记时提交的资料
(1)请报价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www.youde.net网站下载)。
三、购买谈判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供应商(服务商)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四、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14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3)谈判时间:2018年6月22 日14时00分
(4)谈判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陆丰市陆城规划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于 2017年3月23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于2017年5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确认中标人为广东田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雨公司”),由田雨公司从2017年6月1日开始负责陆城规划区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期限5年,具体项目内容如下:陆城规划区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0吨,一级道路21条,二级道路22条,社区13个,收集区域户数34184户,保洁服务单位200多个。
随着陆丰市创文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陆城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力度的逐步加大,经陆丰市公用事业局核定,在原列入陆城规划区清扫保洁的43条主要街道和道路的基础上,新增未列入清扫保洁的街道、道路15条,总面积413175平方米。
因本项目新增保洁面积位于原采购项目保洁区域内,为便于日常管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田雨公司为上述15条街道、道路提供保洁服务。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田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91号泽明大厦901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本项目新增保洁面积位于原采购项目保洁区域内,从项目管理、服务配套一致性、经济成本等角度分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陆丰市政府十五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内容第十二点“关于增加清扫保洁范围和购置环卫车辆经费问题”,会议讨论决定从2017年9月份起,参照原协议标准计算,根据财政审核意见,按每月30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市公用事业局完善采购协议手续。
根据上述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活动,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小姐 联系电话:0660-821911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660-85118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人:江耀辉 联系电话:020-22221860
传真:020-62619398 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陆丰市公用事业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龙潭中路中段
联系人:李冠超 联系电话:0660-8511822
传真:0660-8511822 邮编:516500
(四)财政部门:陆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陆丰市长安路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83898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