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供求信息 > 招标信息

赤坭镇河涌(滩)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05-23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赤坭镇河涌(滩)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805-105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赤坭镇河涌(滩)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19,300              

四、采购数量:3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为赤坭镇河涌(滩)保洁项目,发包服务期为三年。

(二)有效服务期范围内,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续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项目的环卫工人待遇,须符合或高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用工标准要求,作业实行六工一休工作日制度。

(四)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进行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五)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六)作业区域、预算金额及服务期。

(七)中标供应商在入场之前,将投入本项目的船舶和人员需在中标公司注册地海事局备案,船只驾驶员需具有《机动船舶驾驶证》。在入场之日将备案资料和《机动船舶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给采购人确认及存档,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

(八)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0523 20180601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2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0612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05 23 2018 05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工联系电话:020-348016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6722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

联系人:李劲伟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传真:020-34801632     邮编:511400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沿江路21

联系人:谭学卫       联系电话:020-86841236

传真:020-86841712     邮编:5108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522


附件1和2(110).zip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