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传时间:2020-08-11
项目概况
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栋3梯2409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08-04706-0013
项目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对海面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的打捞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垃圾捡拾清运。
(2)服务范围:汕头内海湾近北岸海面,沿海滨路从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全长9公里、距岸240米的海面。西堤公园附近岸基50米宽的浅滩。
(3)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本采购服务期限自2020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共1年。
(4)项目预算:年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2,200,000.00元)。采购期内,较大型作业船只及垃圾运输车由业主单位提供,以租赁形式交由中标方使用,租用费用按设备总值以15年平均折旧计算,年共28.4万元在中标金额中扣除,作为业主单位对垃圾车辆、船只年审大修等费用。船只及车辆的用油、日常保养维修、安全记录、维修记录等由中标方负责。另外,在实施期间,如有其他部门联合对上述保洁水段进行集中整治,造成项目服务中断的,整治期间的服务费将相应扣减,每日扣减额以中标金额减去设备租用费用后除以全年300个工作日计。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共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1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栋3梯24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栋3梯2409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栋3梯24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地址:汕头市利安路3号3楼
联系方式:0754-88982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栋3梯2409
联系方式:0754-89926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4-8992695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点击下载)
发布人: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