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七、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七、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八、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更正为: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八、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4、原招标文件“技术评价表”中“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评价: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包括有:洒水车(5吨或以上)、运输车、高空作业车、环卫高压清洗车、喷药机、绿篱机、草坪剪草机、割灌机、移动式树枝粉碎机、油锯、高枝油锯、高枝剪,以上全部具备的,得12分;每缺少1类上述机械设备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注:自有机械设备需提供行驶证(仅限车辆)和购置发票;租赁机械设备除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外,还需提供行驶证(仅限车辆)和购置发票。
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日常机械设备配备”清单要求)包括有:洒水车(5吨或以上)、运输车、高空作业车、环卫高压清洗车、喷药机、绿篱机、草坪剪草机、割灌机、移动式树枝粉碎机、油锯、高枝油锯、高枝剪,以上全部具备,且数量满足“日常机械设备配备”清单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1类上述机械设备或数量低于“日常机械设备配备”清单要求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注:1)须提供设备清单(序号及设备名称必须与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日常机械设备配备”清单所列的一致),并加盖公章。
2)自有机械设备需提供行驶证(仅限车辆)和购置发票;租赁机械设备除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外,还需提供行驶证(仅限车辆)和购置发票。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