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包组一: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12月、2020年1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独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声明函)
包组二: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12月、2020年1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独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