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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0-05-22
项目概况
  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6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21-202005-445321998003-0007

项目名称: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2,485,308.65

最高限价(如有):102485308.6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

注:(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每个包组公开招标选择一个供应商。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4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3.5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3.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的还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4、本项目所有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2.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5  21 日至 2020  05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6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凭以下各项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项须携带原件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注:每包组各提供一套该包组所需的购买资料,投多个包组的提供多套购买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71号

   联系方式:0766-2882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66-292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0766-29221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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