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埔县县城城区部分道路清洁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0-02-26
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 大埔县县城城区部分道路清洁作业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2-202001-121007-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县城城区部分道路清洁作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141,988.4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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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②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2019年12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
注:1)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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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12日 至 2020年02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69号,即盛华豪庭小区大门对面(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69号,即盛华豪庭小区大门对面(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69号,即盛华豪庭小区大门对面(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2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工,林工 | 联系电话:0753-259986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53-552269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69号,即盛华豪庭小区大门对面(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三)采购人: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表
发布人:梅州市港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