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环卫保洁项目更正公告(CZ2019-2326)
上传时间:2020-01-20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环卫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CZ2019-23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20年01月14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 更正事项、内容
(一) 页码:26-27 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二) 页码:28 行:9 类型:修改
原文:6.中标人所有服务本项目人员应配置智能手环,车辆需安装GPS定位仪。
现文:6.中标人所有服务本项目人员应配置智能手环,所有服务本项目车辆需安装GPS定位仪,并录入采购人环卫作业信息监控平台,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服务本项目人员需按照责任片区按时在岗,认真履行职责。采购人根据环卫作业信息监控平台和现场检查情况,核实到岗人数及天数发放当月的服务费。中标人所服务本项目的人员未按时在岗或者缺岗、怠岗的,采购人根据环卫工作信息监控平台和现场检查情况,核定未按时在岗及缺岗、怠岗人数及天数,扣除中标人相应服务费。
(三) 页码:38 行:15-18 类型:修改
原文:5.采购人在次月的20号前办理完本月保洁服务费的支付手续,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
6. 由于保洁服务费的计量拨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实际支付时间可能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限,中标人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保洁质量。
现文:5.本项目中标人须设立两个对公账户,其中中标人须开立本服务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工人工资采购人通过银行划拨到本服务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其他服务费采购人通过银行划拨到乙方提供的另一个对公账户。
6.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发放到工人个人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提取现金、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当工人工资专用银行账户资金少于应付工人工资时,中标人应当及时补足,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视为中标人违约。
7.采购人原则上在次月的20号前办理完本月保洁服务费的支付手续,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工资明细)、正式发票、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与环卫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缴纳五险一金等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8.由于保洁服务费的计量拨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实际支付时间可能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限,中标人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保洁质量。
(四) 页码:59-60 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五) 页码:61 行:9 类型:修改
原文:4.乙方所有服务本项目人员应配置智能手环。
现文:4.乙方所有服务本项目人员应配置智能手环,所有服务本项目车辆需安装GPS定位仪,并录入甲方环卫作业信息监控平台,接受甲方的监督。服务本项目人员需按照责任片区按时在岗,认真履行职责。甲方根据环卫作业信息监控平台和现场检查情况,核实到岗人数及天数发放当月的服务费。乙方所服务本项目的人员未按时在岗或者缺岗、怠岗的,甲方根据环卫工作信息监控平台和现场检查情况,核定未按时在岗及缺岗、怠岗人数及天数,扣除乙方相应服务费。
(六) 页码:61 行:27-28 类型:修改
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20号)
现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8〕25号)
(七) 页码:77 行:12-19 类型:修改
原文: 4.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监督处罚情况按月结算并由财政拨付。每月保洁服务费=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监督处罚扣减款项,其中:中标综合单价为平均到单位保洁面积(m2)的中标价格;监督处罚扣款条款由甲方制定统一颁发。
(2)甲方在次月的20号前办理完本月保洁服务费的支付手续,乙方向甲方开具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
(3)由于保洁服务费的计量拨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实际支付时间可能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限,乙方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保洁质量。
现文:4.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监督处罚情况按月结算并由财政拨付。每月保洁服务费=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监督处罚扣减款项,其中:中标综合单价为平均到单位保洁面积(m2)的中标价格;监督处罚扣款条款由甲方制定统一颁发。
(2)本项目乙方须设立两个对公账户,其中乙方须开立本服务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工人工资甲方通过银行划拨到本服务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其他服务费甲方通过银行划拨到乙方提供的另一个对公账户。
(3)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发放到工人个人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提取现金、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当工人工资专用银行账户资金少于应付工人工资时,乙方应当及时补足,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视为乙方违约。
(4)甲方原则上在次月的20号前办理完本月保洁服务费的支付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银行账户(工资明细)、正式发票、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与环卫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缴纳五险一金等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5)由于保洁服务费的计量拨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实际支付时间可能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限,乙方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保洁质量。
二、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 更正日期:2020年1月17日
四、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 陈昭,联系电话:(020)82890522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www.gzggzy.cn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 王立尹 ,联系电话:(020)26215526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