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中转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0-01-20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中转清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001-dc017-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中转清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442,873.57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表编号:DC19010497
2.项目内容: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中转清运项目,一项。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报价要求:
本项目分三大部分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上限为65727443.70元。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部分3年投标总价上限价为47113961.46元;垃圾清运部分3年投标总价上限为16014224.64元,且南部组团清运单价上限77.10元/吨,中心组团清运单价上限81.56元/吨,因垃圾清运的量不能确定,投标时先按南部组团65000吨/年,中心组团4000吨/年计算,垃圾清运最终以中标人此部分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垃圾中转站管理部分3年投标总价上限为2599257.60元,因采购人需要管理的中转站不确定,投标时先按10个垃圾中转站管理计算,垃圾中转站管理最终以中标人此部分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投标上限总价及清运单价。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8.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8.1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8.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8.3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8.4如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点击“我要投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9.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10.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1.投标人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提供 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公司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1月15日 至 2020年01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63800-80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712108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大东裕商务大楼1501、1504室 |
联系人:余新武 | 联系电话:0760-88363800 |
传真:0760-22818188 | 邮编:5284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 地址:大涌镇德政路33号 |
联系人:李晓华 | 联系电话:0760-87725144 |
传真:0760-87725358 | 邮编:52847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