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海丰县附城镇鹿境片区景观道路绿化管护及卫生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0-01-15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片区景观道路绿化管护及卫生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001-602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附城镇鹿境片区景观道路绿化管护及卫生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1月10日 至 2020年01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4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660-68818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
(三)采购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 地址:海丰县附城镇南湖二路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