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圩镇垃圾清运、收集、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12-30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惠东县白花镇圩镇垃圾清运、收集、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912-hzhd055-01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白花镇圩镇垃圾清运、收集、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405,45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说明:采购预算:人民币24405453.00元/3年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类别须包括道路清洁作业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类);
4.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以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8)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30日 至 2020年01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十、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甘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2-878991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
(三)采购人: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 地址:惠东县白花镇新平大道3120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