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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三南一尾片农村保洁及公共设施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11-04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鹤城镇三南一尾片农村保洁及公共设施管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1911-16600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城镇三南一尾片农村保洁及公共设施管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0,593.5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期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轮服务期限内,鹤城镇三南一尾片农村保洁及公共设施管护项目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10593.5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服务内容包括:鹤城镇三南一尾片农村保洁及公共设施管护项目。

农村保洁项目包括:南星30条村、南中17条村、南洞25条村、坑尾17条村,具体项目内容为:1、负责村内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保持所负责村保洁范围没有散乱垃圾、乱堆杂物、垃圾黑点,保持村内河涌、池塘无白色漂浮物等,及时清理“白色”污染、无明显垃圾堆积物。)2、负责村道路及两旁垃圾、杂草的清理;(清除村巷道边杂草和树木养护(修剪、除草、喷药、施肥等)及村主干道设施管护。)3、负责村内河涌池塘沟渠清理;(及时清理村巷道两边沟渠中的淤泥和杂物。)4、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路面、路边进行长效保洁,并做好突击性的清理保洁工作。(对路面、路边的建筑垃圾和农作物及时进行劝导和清除,保持道路畅通。)5、负责公共设施(包括公厕、文化室、篮球场、休闲公园及绿化花圃等)的清扫保洁管护等;公共活动场所由保洁人员坚持每两天一清扫,使公共场所达到“五无”(无路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挂衣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倒垃圾)。6、对于有公厕的自然村需设置专门的公厕保洁员,做好公厕保洁工作;(确保每天公厕保持整洁、工具摆放整齐、无臭味、无垃圾、无积水、无蛛网。)

公共设施管护项目包括:圩南洞市场周边3000㎡,具体项目内容为:对本辖区有市场的片区做好市场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到市场内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周边无塑料、玻璃、纸类瓦砖、石块、渣土等垃圾,按照市场清洁卫生标准要求,每天2次完成市场整体清扫工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须具有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服务可证或市级以上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04日 至 2019年11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04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0-89637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0-8388185
(二)采购代理机构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中华园301号
联系人:谭锦杰联系电话:0750-8963735
传真:0750-8963735邮编:529700
(三)采购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联系人:殷彩红联系电话:0750-8388185
传真:0750-8388185邮编:52972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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