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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10-14

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9-603002-0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城东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415,2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期内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卫清洁行业项目经理或清洁管理师等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提供不少于2人的服务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10日 至 2019年10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1030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91030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金水联系电话:0660-68591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雁林联系电话:0660-640073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人:黎金水联系电话:0660-6859128
传真:0660-6865280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广汕穿城路城东地段
联系人:王雁林联系电话:0660-6400737
传真:0660-6416218邮编:51641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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