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08-27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龙江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4-201908-00720489-0-0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江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32,880
四、采购数量:1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范围须包含清洁保洁或其他满足本次招标的范围;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E、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龙江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备原件查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7日 至 2019年09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小姐 |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3331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41号幸福家园3楼13号 |
(三)采购人: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龙江路50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