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南翔路(原华机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08-15
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 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南翔路(原华机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908-00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南翔路(原华机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55,320.5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南翔路(原华机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龙湖区汕汾路、南翔路(原华机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3.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4.承包管养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计划从2019年10月1日起—2022年9月30日止),中标人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服务项目交接工作,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进场作业。
6.项目采购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投标最高限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3218440.19元/年,9655320.57元/3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年最高限价或3年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8.报价要求: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需对同一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综合报价和分项报价,不得拆分。
9.其他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8月2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影响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从即日起,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详细请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财务状况(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清洁服务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证书》。
4、近三年来(2016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中,未出现因投标人因素导致服务项目合同执行被中止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5)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⑴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
⑶提供2019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一份;
⑸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一份;
⑹《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证书》或《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⑺未出现因投标人因素导致服务项目合同执行被中止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⑻没有串标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一份;
⑼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15日 至 2019年08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2号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2号房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2号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姚工 | 联系电话:0754-8846216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纪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881064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1号房 |
联系人:姚佳娜 | 联系电话:0754-88462169 |
传真:0754-88462169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60号 |
联系人:张瑞杰 | 联系电话:0754-88810645 |
传真:0754-88812736 | 邮编:51504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