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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运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06-04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饶平县所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所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运输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1905-14700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所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运输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62,037.52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运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若能通过相关的考核,方可进行续签,整个项目的合同期最长为2年。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962037.52元/2年,预算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意外保险和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中标人承包本项目所需的水、电费、油费、办公费、机械设备购置费、维修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范围须具备保洁服务相关业务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资格性审查小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 “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潮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ozhou.gdgpo.com/)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5月30日 至 2019年06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90620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5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工联系电话:0768-228997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68-86612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郑志华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饶平县所城镇人民政府地址:所城镇所柘线公路边
联系人:陈泽璇联系电话:0768-8666615
传真:0768-8666615邮编:515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点击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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