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7060-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绿化清洁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01-30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2910:25:30
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11-05610-0047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预算金额: 950,000.00 元
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黄世鹏 项目经办人:刘祺浩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 院本部绿化清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11-05610-0047
二、采购项目名称:院本部绿化清洁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需求:院本部绿化清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29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以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3.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公司。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及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项目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文本,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投标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因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项目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点30分集合。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投标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方案。
(6)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③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
(7)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濠江区东湖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8)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3642249615;郑先生,电话:13592823484。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1月29日至 2018年02月0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郑炯勋 联系电话:0754-886356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联系人:黄世鹏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联系人:郑炯勋 联系电话:0754-88635660
传真:0754-83582500 邮编:51507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相关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请在下方相关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