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市政道路、河涌、公厕)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上传时间:2019-01-21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19513003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市政道路、河涌、公厕)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621,6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是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市政道路、河涌、公厕),项目内容包括:广州市原黄埔区市政道路卫生保洁项目(人工保洁)、广州市原开发区市政道路保洁项目(人工保洁和机械化作业)、广州市黄埔区河涌保洁项目、广州市黄埔区公厕管养保洁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依据《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埔财〔2017〕42号)附件中第三点内的第(一)点“按照“政府主导改革,部门负责购买,事业单位承接”的原则,到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第2条“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直接委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和金额;已经采取竞争性购买方式的,应当继续实行。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该项目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2、依据《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及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埔财〔2017〕58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穗财采〔2017〕123号)和《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穗埔编〔2018〕102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3、目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萝岗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是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黄埔区市容环卫保洁项目(市政道路保洁、河涌保洁、公厕的管养保洁等)的环卫作业工作。该单位现有两千多工作人员,拥有大小型环卫车辆和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四百多台(座),多年来负责原开发区区内各项大型活动的环卫保洁工作、处理各种环卫保洁突发事件,拥有丰富的环卫保洁工作经验,可以满足用户需求,能够为区内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达到市、区政府关于市容环卫保洁标准提供有力的保障。具备继续承接该项目的服务能力。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萝岗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南路13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刁鹏丽 工作单位: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职称:中级
意见: 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徐天明 工作单位:流花湖公园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郑春苏 工作单位:广州新海医院 职称:副高
意见 :详见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王幼松 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职称:教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邓中新 工作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职称:副主任技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萝岗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符合文件对承接项目的事业单位类型的规定和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2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5530825-6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20-8218106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系人:秦至红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传真:020-85520192-111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五楼
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20-82181065
传真:020-82112690 邮编:510730
(四)财政部门:黄埔区采购办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中心E栋黄埔区(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崔冬梅联系电话:020-82376610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