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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园区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9-01-15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园区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901-135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园区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241,791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相应有效的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2、参与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两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0114日 至 20190118日 期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20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5

十、开标时间:2019020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5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01 14 日 至 2019 01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59-669886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

联系人:李宇山联系电话:0759-3389936

传真:0759-3389936 邮编:524022

(三)采购人: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廉江市九洲江开发区

联系人:宋水珍联系电话:0759-6694338

传真:0759-6694118 邮编:524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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