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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龙街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和新承接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0835-180Z31609201)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12-1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鹤龙街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和新承接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1-201812-101102-0041,440111-201812-101102-0042,440111-201812-101102-0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龙街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和新承接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514,706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80Z31609201

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鹤龙街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和新承接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一:

1)采购内容:X271(尖彭路、同泰路)、G105(白云大道、广从公路)环卫保洁

2)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561.0786万元

3)服务期限:2019111日至20201231

包组二:

1)采购内容:G106国道、S144(广花公路)、兵房街环卫保洁

2)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624.14万元

3)服务期限:2019111日至20201231

包组三:

1)采购内容:启德路、彭边路、康庄路、机场西路、康卫路黄边北路、白云三线、鹤泰路、后园街、福满苑旁路段(未开通使用)环卫保洁

2)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566.252万元

3)服务期限:201937日至20201231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如参投两个或以上包组时,须按附件四提供承诺书,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包组中综合得分排序第一时,以投标人的承诺书为依据进行推选,如投标人之间出现所承诺包组相同时,以综合得分排序前的进行优先推选,依此类推;如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书中未提及的包组,则按包组预算金额较大的进行推选。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包组采购预算,超过每个包组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③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1213 20181221期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4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

十、开标时间:20190104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12 14 2018 12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满小姐联系电话:020-3152726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2608

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7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鹤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泰路6

联系人:满小姐       联系电话:020-31527267

传真:020-31527267  邮编:5104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下载)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213


附件1和2(359).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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