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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出垃圾分类第一张个人罚单

上传时间:2018-10-23 浏览:29793次

来源:金羊网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今年7月1日起实施。8月下旬,该条例出现实施以后重大突破:一名男子因不分类投放大件垃圾,而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记者向广州市城管部门了解到,该男子成为广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后,被处罚的第一位个人。据悉,广州近期生活垃圾的执法,对个人违法行为依然以批评教育为主。市城管部门将通过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推进广州市域范围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记者获悉,广州垃圾分类被罚“第一人”,系因其未分类投放大件垃圾的行为,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并处罚。

  据了解,该次处罚事件,发生在8月20日上午9时许。一名李姓男子,在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77号附近,将一批菜谱、餐馆淘汰的废旧餐桌等物品,随意丢弃在马路边。这一过程,被在附近巡查的鱼珠街道执法队两名队员发现。两名执法队员立即来到李某面前,制止李某有损市容环境行为。

  由于李某直接将菜谱、餐馆淘汰的废旧餐桌等物品丢弃在路边,而没有将菜谱投放到附近的其他垃圾桶,及将废旧餐桌投放到附近的大件垃圾回收点,执法人员判定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即“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向李某处以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李某改正自己的行为。

  据悉,李某收到罚单后,态度诚恳,表示会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自己造成违法行为的后果。当天,李某即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并在当天将菜谱投放进附近的其他垃圾桶,废旧餐桌投放至附近的大件垃圾回收点。

  市城管证实李某成为被罚“第一人”,常态化执法检查推进广州分类工作

  “这次处罚,为广州第一位因触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而被处罚的个人。”8月27日下午,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核实到这次处罚所具有的历史意义。在2011年,广州首部和垃圾分类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发出时,即有对个人和单位处罚的条款。然而无论是暂行规定实施期间,还是2015年升级为《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市城管部门对于“何时开罚”依旧谨慎。2017年9月1日,广州开始在部分区域和相关行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已提出会对强制分类区域不分类行为给予处罚。自2018年7月1日广州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前,广州在强制分类单位和样板小区中,共对749宗违反规定行为开出整改通知书,28宗个案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被处罚;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前的新闻通气会上,市城管部门曾表态2019年考虑对违法分类条例的个人开罚。李某被罚的个案,不仅意味着他成为广州违反垃圾分类条例被罚“第一人”,还意味着2019年才考虑的个人开罚有所提前。记者向市城管委了解到,经基层执法队反映,李某直接将垃圾投放在路边,其投放地点附近亦有分类投放场所,这一系列行为均被执法队员目睹并取证,因而符合管理条例中可处罚的条件。

“对于个人违法行为,目前仍以批评教育为主,行为特别恶劣的将视情况处罚。”记者了解到,市城管委近期将会将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向农村地区推进,同时亦针对物业管理小区推进执法工作。通过常态化执法检查,推进垃圾分类在广州的落实。

  如果李某分类投放,更多可回收物不再“垃圾”

  如果李某当时分类投放垃圾,结果如何?记者向属地的鱼珠街道了解到,街道完善的回收系统,能确保李某投放的垃圾,相当一部分能获得回收。

  “我们的大件垃圾回收网络,已全面覆盖街道内各个社区。”鱼珠街道环卫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象李某所投放的废旧餐桌,可投放至街道设置在社区的大件垃圾收集点。环卫工人上门收集大件垃圾后,会送至街道集中收集点进行破拆。由废旧餐桌所破拆出来的木头,将转运至市城管委制定的木头回收单位。此举既避免了以往大件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时对压缩机的损坏,也避免了可回收物的浪费。该负责人建议市民投放大件垃圾前,多了解自己社区是否有回收场地,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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