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管理政策趋严 八类垃圾禁止焚烧处理
上传时间:2018-05-24 浏览:27453次
提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早前不少市民曾担忧不经分类的垃圾混合进入焚烧炉,不仅会产生有毒气体,还会对社会造成“不用分类了垃圾烧掉就能处理”的错觉。5月20日,广州市城管委和广州环投集团,举办广州资源热力电厂开放日活动。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广州生活垃圾政策趋严,已彻底杜绝“焚烧炉什么都能烧”的旧有思维。向焚烧炉投放严禁入炉垃圾,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市城管部门将加强对市民的垃圾分类宣传,广州环投集团亦会针对垃圾分类政策,设计建造更为科学的终处理设施。
老城区市民搭两小时公交,看自家丢出去垃圾如何处理
为让市民更易了解城市管理工作,广州今年常态化开放各类城市管理设施,其中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更是每月定期开放。5月20日进行的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的开放日活动,便吸引了100多名市民到场。
“一直都想来看,知道可以过来参观,自己报名过来看。”家住荔湾区,66岁的杨伯伯,从老城区先搭地铁,再转公交,最终辗转来到白云区太和镇的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他想了解自己家里扔出去的垃圾,最后会被怎么处理。恰好,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其中一部分垃圾便来自荔湾区。
“平时都是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不知道后面会有哪些流程要做。”来自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的汤同学表示,她想知道看似随意丢的垃圾,最后会怎么处理。
为了让参观市民直观感受垃圾如何处理,资源热力电厂管理方安排市民第一站,便参观垃圾储坑。当看到储坑内垃圾堆成山的模样,参观市民无不举起手机拍照并发出赞叹。据悉,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和二分厂,按设计能力每天可处理垃圾3000吨垃圾。先进的负压臭气设备,即使参观市民与“垃圾山”只是隔着一层玻璃,都不会闻到垃圾臭味。
看似不分类“垃圾山”,实则早已严格分类
储坑内的“垃圾山”,看似垃圾都有,但根据运营方的说法,进入储坑的垃圾,其实已严格分好类了。
“广州垃圾分类政策趋严,现在不能什么垃圾都丢进炉子里烧。”广州第一资源热力电厂运营方,广州环投集团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邹卫东介绍,从2016年起,该厂已对建筑垃圾、有毒侵蚀性易燃易爆垃圾、危险废弃物、大件垃圾、医疗废弃物、屠宰场垃圾、人畜粪便、非服务区垃圾实施禁入。据悉,将上述垃圾列入禁入名单,可确保焚烧设施更好为市民服务,处理产物可减小对环境的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有毒放射性传染性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更有机会触犯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广州市城管委,将部分越秀、荔湾、白云区的垃圾,规划至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处理。
“按广州市对环卫系统的作业要求,很多禁止处理的垃圾,已被强制分类,挡在门外。”邹卫东介绍,如大件垃圾、医疗废弃物、机关食堂和菜市场的湿垃圾等,目前广州各区已有专业的收运队伍处理;基层压缩站,亦对进场垃圾进行把关;市民在投放垃圾时,亦积极配合,做好分类工作,可以说资源热力电厂的安全运营,和广州各阶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不无关系。
广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市民需注意更精细分类投放
“垃圾分类,也影响了垃圾终处理设施的设计。”邹卫东介绍,没有分类前生活垃圾经常混入餐厨湿垃圾,如今不少湿垃圾已经被前端分类出去没有进入焚烧炉,焚烧炉内的垃圾热值明显比二分厂启用初期要高。这让广州环投集团在新一批终处理设施设计时,要注意垃圾成分的变化。
“现阶段看,市民和基层作业方,还是需要加强垃圾分类。”邹卫东说,他看到储坑垃圾堆中,有不少纸皮泡沫盒包装袋等物体,虽然经过严格的处理目前焚烧炉可以处理这些垃圾,但按广州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这些都属于可回收物,市民可日常收集,送供销部门变卖。
据悉,广州市将在7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公布处罚结果。市城管部门提醒市民,投放垃圾需注意分类。(来源:金羊网)